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讲解》舍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讲解》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讲解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讲解国内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规范。根据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降低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