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了,好酒好菜好招待,这本是热情待客之道。但,有人却把这种“好客之道”用得不是地方,居然在我们的休息室与别人“推荐”和“体验”毒品,真是“损友”本人了。日前,河南焦作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容留别人吸毒的案件。
2023年4月底至5月初,被告人杨某提供场合、吸毒工具及毒品“山西老白面”,分别容留赵某、王某、宋某三人在其经营的洗煤厂休息室内吸食一次。民警当场查获装有微量疑似毒品物的玻璃瓶一个,后经鉴别,送检的疑似毒品物检材中测试出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觉得,被告人杨某容留别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别人吸毒罪。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我们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经司法局调查评估,符适合用社区矫正条件。综上,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容留别人吸毒罪, 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律师提醒
容留别人吸毒也是犯罪,依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容留别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因一时好奇或好友怂恿而沾染毒品。而容留别人吸毒则是为吸毒职员提供了违法的温床,切勿“好意”“碍于情面”等,在自己所能管理用支配的住所、汽车等场合内,放纵别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每位公民都有抵制毒品的义务,在日常应当提升拒毒防毒意识,珍惜生命,离得远远的毒品。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